文章来源: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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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4/19
一、慢病的申请程序及相关资料
1、填写申请表
2、医院开具疾病证明书
3、三年前的门诊病历及检查报告单
4、有住院要附上出院小结
5、最好要有该疾病引发的并发症的报告单
6、身份证复印件
带上以上资料交到本单位的经办人,后由经办人交省社保中心。
二、医保卡中个人账户的的金额如何用
如个人账户的钱是2000元/年,若今年提前用完了怎么办?有两条途径:第一条途径自己再花2000元现金看病,这2000元是不能报销的,要在第2001元起才能报销。在职人员报销80%,退休人员报85%。第二条途径则可以办理住院,从网上直接报销,个人出的现金则更少。
三、省内转诊转院的程序及相前资料
由就诊定点医疗机构转往本市专科定点医疗机构。程序:参保人员由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以上工程师提出建议,出具疾病证明书,填写《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病情摘要和检查结果报告书,经科主任签字,医疗机构保险管理部门盖章,送省社保中心省直机关干部医保处审核。若遇急诊转诊后3个工作日病人或家属必须到省社保中心省直机关干部医保处补办转诊手续。
四、省外转诊转院的程序及相关资料
省外只限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这三市。经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检查、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或病情严重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无条件进行检查治疗的。程序:参保人员由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以上工程师提出建议,出具疾病证明书,填写《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病情摘要和检查结果报告书,经科主任签字,医疗机构保险管理部门盖章,填写《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转诊转院证明书》,报省社保中心省直机关干部医保处审核。若遇急诊转诊后10个工作日病人或家属必须到省社保中心省直机关干部医保处补办转诊手续。诊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0天内,超过30天须到省社保中心省直机关干部医保处办理延期手续。
五、转诊转院医疗费结算
参保人员转往未实现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其发生的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垫付。在治疗终结后,由所在单位或个人填写《江西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零星医疗费申请表》,并附患者门诊病历、处方、用药清单及住院病历首页和医嘱单复印件、出院病情诊断书(出院小结)、费用清单、检查检验报告单(手术者须提供手术记录、手术明细、麻醉明细)、有效费用单据等材料,于出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交给单位,单位初审汇总后,于次月20日前交省社保中心省直机关干部医保处审核。
凡转省外的三级甲等部属或市属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省本级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六、南昌市医保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变更程序
凡是有家属是南昌市医保的参保人员,若其办理了慢病,如果要变更到我医院就诊,则需在我医院医保科领取变更申请表,填写好个人信息到我医院盖章后再到市医保中心盖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