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急症
高血压急症是指在原发性或继发性高血压患者,在某些诱因作用下,血压突然和显著升高(一般超过180/120mmHg),同时伴有进行性心、脑、肾等重要靶器官功能急性损害的一种严重危及生命的临床综合征。
高血压急症常由如应急状态在各种应激因素(如精神严重创伤、剧烈情绪变化、过度疲劳、寒冷刺激、气候变化等),肾脏急性损伤、内分泌因素及骤停抗高血压药物导致。
患者常突然起病,病情凶险。通常表现为剧烈头痛,伴有恶心呕吐,视力障碍和精神及神经方面异常改变:
1.血压显著增高:收缩压升高达180mmHg以上和或舒张压显著增高,可达120mmHg以上。
2.植物神经功能失调征象:面色苍白,烦躁不安,多汗,心悸,心率增快(>100次/分),手足震颤,尿频等。
3.靶器官急性损害的表现:
(1)眼底改变:视力模糊,视力丧失,眼底检查可见视网膜出血,渗出,视乳头水肿。
(2)充血性心力衰竭:胸闷,心绞痛,心悸,气急,咳嗽,甚至咯泡沫痰。
(3)进行性肾功能不全:少尿、无尿、蛋白尿,血浆肌酐和尿素氮增高。
(4)脑血管意外:一过性感觉障碍,偏瘫,失语,严重者烦躁不安或嗜睡。
(5)高血压脑病:剧烈头痛、恶心和呕吐,有些患者可出现神经精神症状。
高血压急症需患者因及早来到医院,立即进行降压治疗以阻止靶器官进一步损害。在严密监测血压、尿量和生命体征的情况下,应视临床情况的不同使用短效静脉降压药物。降压过程中要严密观察靶器官功能状况,如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的变化,胸痛是否加重等。由于已存在靶器官的损害,过快或过度降压容易导致组织灌注压降低,诱发缺血事件。所以起始的降压目标并非使血压正常,而是渐进地将血压降至安全水平,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轻心、脑、肾等靶器官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