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制度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管理 > 医疗制度
    老干部活动室管理规定

    文章来源:医院

    责任编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3/04/16

    老干部活动室仅供本部离退休人员学习、开会、锻炼身体活动的场所。为确保活动室安全有序的开放,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请大家自觉遵守:

    一、 因本部条件有限,活动室设在门诊大楼,因此,请参加活动的人员严禁喧哗,注意保持安静。

    二、 活动室严禁赌博。

    三、 爱惜活动室内的各种用具,活动室内的用具一律不外借。

    四、 活动室管理工作由华财物管公司全面管理,凡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自觉服从管理,更不得无理取闹。

    五、 开、关活动室大门全部由华财物管人员负责,具体开放时间与单位作息时间同步(白天)。晚上为700930。关门前必须关闭好电源、门窗。活动室的钥匙一律不外借。

    六、 为了确保安全用电,活动室不准私接用电设备,如电炉、电水壶等。

    七、 如果本部需用活动室时,活动室暂停开放。

    八、 本部活动室仅供本部离退休人员活动,外单位人员谢绝参加。

                               

公司简介 科室导航 人才人事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北京西路146号 邮编:330046

电话:(0791)86217402 Copyright ◎2012-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西直属门诊部 ◎2012 版权所有 赣ICP备14009706号-1 洪卫网审[2016]第10号 技术支持:珠峰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