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医院
责任编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3/04/16
1、 凡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医疗设备,应由部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由器械仓库保管员办理入库、出库手续。
2、 医疗设备由科室专人负责保管,建立操作、保养制度(科室负责人应定期检查设备有无漏电、水、气现象)并立卡建立医疗设备档案。
3、 各科需维修的医疗设备,应填写维修申请单,经领导批准,由有关人员维修。
4、 凡使用期满并丧失效能、性能严重落后不能满足当需求,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且无法修理的医疗设备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