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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公告】江西省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文章来源: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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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9/09

    江西省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第五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和科研为一体的二级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省、市、县(区)三级医保定点单位。

    二、招聘岗位

    序号

    岗位

    名称

    岗位

    类型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1

    (心身医学科)护理岗

    专技岗

    1

    护理(6202)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3年及以上护理工作经历;年龄37周岁及以下。

    2

    检验技术岗

    专技岗

    1

    医学检验技术(620401)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具有初级检验士(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3年及以上检验工作经历;年龄30周岁及以下。

    3

    心身科医生岗

    专技岗

    1

    临床医学(100201K)、精神医学(100205TK)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具有二级医院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

    医技科(CT医师岗)

    专技岗

    1

    医学影像学(100203TK)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放射医学主管技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二级以上医院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年龄35周岁及以下。

    5

    B超医师岗

    专技岗

    1

    医学影像学(100203TK)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25周岁及以下。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6

    心身科医生岗

    专技岗

    1

    临床医学(100201K)、精神医学(100205TK)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25周岁及以下。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7

    皮肤科医生岗

    专技岗

    1

    皮肤病与性病学(100206105106)、外科学(100210105111,整形外科方向)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合计

    7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问题;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本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条件“年龄25周岁以下”是指199871日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371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871日以后出生。“年龄37周岁以下”是指198671日以后出生。

    (三)涉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24731日。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本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设置(见附件1),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同,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1)。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复审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六)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731日前毕业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七)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8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在报考时提供院校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否则不予聘用。

    (八)报考医师、检验技师、护理岗位的考生需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1231日前取得资格证。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2024年规培结束但未参加结业考试的人员可报考,报考人员应于20241231日前取得合格证。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9192400前。

    2.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登录江西省第五人民医院网站(www.jxshmyy.cn)“医院动态”栏目下载报名表(附件2)基本信息表,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将材料的扫描件,放于一个文件夹中,并将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发送至医院办公邮箱。

    3.应聘人员需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不具备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允许重报和改报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91-86203396

    联系邮箱:2046979451@qq.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现场资格审核

    1.报名后考生须到南昌市西湖区北京西路116号冶金厅大院,江西省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办公二区3309室人事科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届时应聘人员需根据应聘岗位条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在培证明;

    5)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本科到最高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院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带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须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6)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需提供学籍成绩单;

    7)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能够证明属于择业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8)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的非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属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9)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工资流水)和对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

    10)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1)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2.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如发现定向生或委培生未经相关部门同意自行报考,直接取消资格。

    3.现场资格审核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才能进行资格审核。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笔试、面试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专业知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报名人员未达1:3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二)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在75分(含)以上,否则不予聘用。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环节成绩将在江西省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公布。请考生关注我院官网发布的面试公告,查询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等相关事项,并及时与我院人事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791-86203396,联系人:张老师。

    七、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上岗

    (一)根据考试、面试的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上(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二)我院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三)对经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需已参加面试)。一个岗位空额最多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八、聘用、待遇

    经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所有岗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须服从单位统一安排,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附件1: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2: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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