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南昌、九江两市日前签订了《南昌-九江地区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直补服务协议书》。今后,两地参合农民在协议确定的17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享受新农合直补服务和同等补偿比例等待遇。
    今后,两地参合农民在协议确定的17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只需缴纳自己应出部分,其他补偿款将由参合县区农医局在一个月内付清。该协议的签订,实现了南昌、九江两地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互定互认,为两地参合农民异地就医、及时结算提供了方便。
南昌市市级 定点医疗机构目录
1.南昌市第一医院
2.南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3.南昌市第三医院
4.南昌市第九医院
5.南昌市洪都中医院
6.江西省精神病医院
7.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
8.南昌市生殖医院
9.南昌市妇幼保健所
10.江西省惠民医院
九江市市级 定点医疗机构目录
1.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2.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3.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
4.九江市中医医院
5.九江市妇幼保健医院
6.九江学院附属医院
7.中国人民解放军171医院
(据《南昌-九江地区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直补服务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