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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文章来源: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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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10/28

    江西省直属门诊部(江西省惠民医院)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一、单位简介
      我单位成立于1952年,是一所集医疗、保健和科研为一体的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江西省卫生厅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我院坐落于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148号,江西省政府对面。六十年来一直承担着省政府机关及省直二级单位干部职工的医疗保健任务。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
    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
    人数
    岗位条件
    内科
    050601
    1
    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统招硕士以上学历,;同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专业临床医学,为全日制统招学历(专升本除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14年毕业生应在2014年7月底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血透室
    050602
    1
    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统招硕士以上学历,同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专业临床医学;为全日制统招学历(专升本除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14年毕业生应在2014年7月底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药剂科
    050603
    1
    药剂学专业,全日制统招硕士以上学历,同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专业为全日制统招学历(专升本除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14年毕业生应在2014年7月底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肛肠科
    050604
    1
    中医肛肠专业,全日制统招硕士以上学历,同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专业为全日制统招学历(专升本除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14年毕业生应在2014年7月底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放射科
    050605
    1
    医学影像专业,全日制统招硕士以上学历,同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专业为全日制统招学历(专升本除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14年毕业生应在2014年7月底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注:以上人员编制(包括个人档案)暂由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待医院增编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2013年10月28日—11月8日上午12:00,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或江西卫生人才人事网(www.gwrcw.com)进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凭身份证号仅限报考1个岗位。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时间为2013年10月29日—11月8日下午17:00。考生报名成功后,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招聘单位的人事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需修改报名信息的考生,可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撤销原报名信息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网上提交,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单位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三)公布被取消的岗位
    11月11日上午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的考生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撤销原报名信息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网上提交,并于当天到更改后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于2013年11月25日-11月30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或江西卫生人才人事网(www.gwrcw.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人机对话考试
    人机对话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时间:2013年11月30日
    考试地点: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考试成绩查询:12月14日以后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或江西卫生人才人事网(www.gwrcw.com)进行查询。
    五、资格复查、面试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一)资格复查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复查,复查时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根据考试、面试的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一般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三)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四)对经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待遇
    经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按程序上报办理相关手续。有关待遇按招聘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考生如有疑问可登录各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或直接向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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