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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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12
省惠民字〔2020〕8号
各科室:
根据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6号、赣新冠指办明电〔2020〕43号、赣卫医政医管便函〔2020〕18号等精神,医院结合实际,经请示上级领导同意,我院不设发热门诊,不接诊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及时就诊。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医院不设预检分诊点、发热分诊点,仅设体温监测点。凡是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均指导其就近前往开设发热门诊的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等医院就诊。各楼层、各诊室、挂号窗口均有醒目告知单,做到全院区覆盖、全员知晓。
二、建立测温告知登记转诊制度。门诊大厅设立标识醒目的体温监测点,由护理部做好测温护士人员调配工作。监测点护士做好“四须”。一是所有人进入门诊大厅前须测体温,如发热,让患者在通风良好处休息20-30分钟再用水银式体温计复测体温;二是对发热病人须提供《告知单》;三是对发热病人须做好信息登记(见附件1),并追踪其健康状况;四是指导发热病人须依规转诊。
三、做好其他病人诊治及排查工作。门诊、住院医生做好个人防护,做好其他病人诊治同时,接诊病人均要开展有关流行病学史、症状、体征等的地毯式排查,坚决不放过一例可疑病例,做到“五问”。“五问”是指:一问就诊前是否有过发热;二问就诊前14天内是否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三问就诊前14天内是否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四问就诊前14天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五问就诊前14天内是否曾接触聚集性发病者。并结合病人实际做到“三注意”,一注意有无呼吸道症状;二注意胸部影像学特征,新冠肺炎患者早期呈现多发小斑片影及间质改变,以肺外带明显。进而发展为双肺多发磨玻璃影、浸润影,严重者可出现肺实质,胸腔积液少见;三注意实验室检查,新冠肺炎患者发病早期外周血白细胞总数正常或减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部分患者可出现肝酶、LDH 、肌酶和肌红蛋白增高;部分危重者可见肌钙蛋白增高。多数患者C反应蛋白(CRP)和血沉升高,降钙素原正常。严重者 D-二聚体升高、外周血淋巴细胞进行性减少。根据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诊断标准(见附件2),如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1条,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1条或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2条,接诊医生发放《告知单》,指导就近前往开设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做好信息登记(见附件1),并追踪其健康状况。如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1条,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或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详见省惠民字[2020]4号文件),立即单间隔离,同时立即报告医务科,医务科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专家会诊,及时将患者转诊至定点医院。
四、加强知识培训。请全院干部职工提高主动学习意识,特别是门诊、住院医生、职能部门、医技人员、体温监测点护士等工作人员,加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发现与报告、个人防护、手卫生(含免洗手消毒凝胶正确使用)、院感防控等内容的培训,各科室负责人做好督导工作。实际工作中需要的诊疗方案、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防控方案、防控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病例转运工作方案等标准(要求)均以官方更新版为准,请有关科室、人员准确理解、及时掌握。
五、加强院感防控。护理部负责感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有关科室、人员高度重视和加强消毒、隔离、防护等工作。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的要求,全面落实防止院内感染的各项措施,做好院感控制工作。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空气消毒。在接诊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理。对新冠肺炎疑似病例严格执行进行单间隔离治疗。医务人员按照标准预防原则,根据医疗操作可能传播的风险,做好个人防护和病人及陪同人员防护,做好终末消杀,严防医院内感染发生。
六、加强督促指导。请各职能部门、科室负责人、有关人员结合本文件精神,参照省惠民字[2020]4号、7号要求,制定、完善本科室(部门)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等内容,进一步压实责任分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体经办人加强自查,每天不少于一次主动检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登记;有关职能部门、所在(管)科室负责人按照不少于每2天一次的频率加强督导并做好记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由所在科室统一收集,按职能分工及时反映有关部门,切实把各项防控和救治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体温监测点(接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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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诊断标准(湖北省以外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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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惠民医院(江西省直属门诊部)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