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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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24
省惠民字〔2020〕9号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是本院职工在进入院区、家属区前须戴口罩、主动配合测量体温,主动出示电子通行证及个人轨迹证明(见附件)。
二是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或患者收治入院前,必须加强患者的体温监测、询问流行病学史、复查电子通行证及个人轨迹证明。如有湖北来的患者或发热病人立即通知医务科协助处理。
三是住院部各病区和血透病区必须强化科室病人宣教管理,督促指导病人配合开展体温监测、电子通行证、个人轨迹证明和小区出入证或单位证明的出示。同时,做好病区的通风、消杀、测温等院感管控工作,强化病房的封闭式管理,原则上陪护人员固定一人并避免外出。
四是各科室、体温监测点要全面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防护,正确选择和佩戴口罩、实施手卫生。根据医疗操作可能传播的风险,做好个人防护和病人及陪同人员防护。
五是各科室、体温监测点要认真落实感染防控相关规章制度、标准指南等,在接诊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理。有关科室、人员做好终末消杀,严防医院内感染发生。
六是医院实施限进开放管理。为加强医院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实施门诊大厅限时开放管理,开放时间为:7:00—22:00(周一至周日)。
附件:电子通行证及个人轨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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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惠民医院(江西省直属门诊部)
2020年2月24日